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为什么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后面简称“计划”)的重点,是针对中西部地区22个省680个贫困县除县城以外的所有9年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钱,用于上学期间,改善学生午餐的膳食营养状况,以保证他们健康成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二)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 (三)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四)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 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奖补。会议强调,要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严格食品供应准入,确保食品安全。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学校营养指导。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严防虚报冒领。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国家免费发放地?
婴幼儿辅食营养包是一种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营养补充品,可以为6个月及以上的宝宝补充生长发育必需的多种营养素。不同地区免费发放婴幼儿辅食营养包的地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信息:
- 赣州南康: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赣州市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营养包发放对象为农村6-24月龄婴幼儿,可携带儿童为农村的户口本及预防接种本就近前往东山街道发放点建档领取营养包。
- 通辽市:在通辽市妇幼保健院(和平路北1376号,大润发北走500米路西)1楼儿科办公室领取,领取要求包括通辽市辖区内6-24个月儿童等。
- 洛阳市嵩县、洛宁县、汝阳县、栾川县、宜阳县、伊川县: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领取儿童营养包,发放对象为贫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
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卫生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发放政策和领取方式。
农村发放营养包的条件?
一、营养包发放对象:补充营养包的对象为6-24个月龄婴幼儿。优先保障农村户籍婴幼儿。
二、营养包的发放 营养包由村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发放至适龄儿童家庭。
三、申请营养包的流程 (1)农村户籍的婴幼儿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村卫生室进行申领;
(2)城镇户籍的婴幼儿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到就近社区进行申领。
四、营养包首次发放流程:婴幼儿信息登记→ 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发放营养包和《营养包使用手册》→家长在领取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食用方法→介绍使用手册中营养包食用记录卡的填写方法、告知下次发放营养包的时间(需携带使用手册来领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