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津贴和营养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昆山生孩子营养费怎么领取?
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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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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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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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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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费的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职工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一)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含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放置或取出药物皮下埋植剂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男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生育津贴里的营养费怎么领取?
你好,生育营养费是属于生育保险中的一种,要领取的话,一般是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各项材料之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是一块发的吗?
不是。生育津贴统一打到单位账户,由单位协调发放。营养费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至医保账户所在银行卡内,无需上报银行账户,产假后1-2个月自行查看并取出。
首先检查自己的医保卡是否为第三代医保卡,如果不是,需前往医保账户所在银行的任一网点更换为第三代医保卡。如果已是第三代医保卡,仍需到银行开通账户的支取功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津贴和营养费一起发的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