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何提高现行病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病历的所有权归谁?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病历的所有权应归国家。
病历属于医药卫生档案。医药卫生档案是指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从事医疗、防疫、科研、教学、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1991年3月9日卫生部发布实施的《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第2款第13项规定,“住院及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线片等”属于医药卫生档案,应归档并“单独存放保管”。
依据《暂行办法》第3条之规定,病历作为医药卫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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