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询问证人如何保护自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证人无权要求自己的姓名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保密?
1、根据《刑诉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a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提供证言——错。
2、根据《刑诉法》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b要求对自己的姓名在整个诉讼中保密——错。
3、根据《刑诉法》第四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c要求司法机关保障自身的安全——对。 d要求司法机关保障自己近亲属的安全——对。
证人在侦查期间,有权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和在整个诉讼阶段对自己报案﹑举报的行为保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侦查期间,证人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为其保密.在整个刑事诉讼阶段,证人作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为其保密.司法机关必须为证人保密.这一规定既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民举报犯罪,防止被举报人打击报复,又有利于侦查机关调查核实举报的真实性,防止因举报的事实有出入而造成不良影响.但是,在审判阶段,证人没有要求为其姓名保密的权利.因为证人要到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因故未到庭的证人,法庭要依法宣读其证言.
证人可以拒绝作证吗?
证人不可以拒绝作证,拒绝作证也是对事情的不负责任,也是违法的。证人去作证,是对社会的责任,对国家法律的认可,尊重,所以证人去作证也是自己对社会应尽的某种义务,公平,公证去作证我认为也是理所应当的,对社会,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当然国家也应当保护证人的安全。
证人作伪证怎么办?
谢邀。
题主说的这种情况,是现实里面让警察非常头疼的一个问题。
出于怕麻烦而做伪证的情况非常常见,特别是刑警,肯定都遇到过。
理论上,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涉嫌的具体罪名是伪证罪,是妨害司法罪的一种。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藏罪证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 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 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 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5. 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足以』
轻口供,重证据
您好
1、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在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才构成犯罪。
2、在民事案件中,作伪证者不构成犯罪,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是一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人民法院的相应制裁。
3、制裁方式有:训诫、罚款、司法挽留(最长15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询问证人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